问答题
简答题 我们承包人经常碰到的问题是已经给发包人发送了书面形式的催款函,但对方不予验收也不予确认,那么请问:发传真给对方是否具有法律依据?您有没有其它更好的办法?
【参考答案】
这个问题是承包人运作实务中经常碰到的,也是施工合同管理中的一个重要工作,即我们通常所说的证据的形成和固定。通常情况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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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联系单,签证单,发送业主,但不能在规定时间内签复,合同规定默认,试问有什么方法什么途径,能使法律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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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示范合同》中关于确定变更价款的31.2款中约定: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事项后的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据此提出以下问题:承包人在14天内没有提交变更价款的专项报告,但有双方签字确认的变更事项记录,月进度款的报告中也包括了该月发生的变更工程价款金额,这是否可视为承包方未违反上述合同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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