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分类题

2012年3月,宋某与金某共同成立了一家合伙企业。但该企业成立后不久即陷入经营困境,至2012年6月1日,已欠银行贷款12万元。2012年6月2日,宋某的朋友刘某入伙。
下列有关刘某权利及义务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与宋某享有同等权利
B.与金某承担同等责任
C.对所欠的12万元银行贷款不承担责任
D.有依法退伙的权利
刘某入伙后,金某因其故意行为给合伙企业带来巨大损失。对此,宋某和刘某决定将金某从合伙企业中除名。关于此次除名的说法错误的是(
B.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金某
B.除名决议作出之日,除名即生效
C.金某如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D.除名生效后,金某退伙


【参考答案】

问题 1 解析:ABD
《合伙企业法》第44条规定:“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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