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案例分析题李某、刘某、韩某三人合伙成立一企业,经三人商定,李某出资10万元,刘某出场地,经三人同意,韩某以劳务出资,合伙协议还规定,因李某出资10万元后已不再有余钱,故若合伙企业发生亏损,李某不再以个人财产承担亏损。合伙企业的寸续期间为5年 该合伙协议有哪些不符合法律规定之处?
【参考答案】
合伙企业是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
(↓↓↓ 点击下方‘点击查看答案’看完整答案 ↓↓↓)
点击查看答案
<上一题
目录
下一题>
热门
试题
问答题
如何理解合伙企业债务清偿中的双重优先原则?
点击查看答案
问答题
如何理解独资企业业主的持续偿还责任?
点击查看答案
相关试题
商号权既为商主体的私权,商主体享有处置权...
普通合伙企业实行一人一票,属于合伙人民主...
关于商法的兼容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商法是由()组成
张三成立了一家独资企业,负债累累,其中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