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重罪十条”即后世封建法典之“十恶”,始于北齐律。它是将危及封建国家根本利益的十条最严重的罪名,集中置于律首,以强调这十种犯罪是打击的主要对象。北齐律规定的重罪十条分别是:反逆、大逆、叛、降、恶逆、不道、不敬、不孝、不义、内乱。 犯这十种罪,不在八议的论赎范围之内。隋唐直至明清封建法典所规定的“十恶”,就是在此基础上稍加损益而成的。北齐律所规定的重罪十条包罗了封建宗法制度的各个方面,进一步把礼法结合起来,使法律更好地维护君主至高无上的权利和封建统治的秩序。
A.“八议”入律 B."官当"入律 C.确立了“重罪十条” D.确立了“封建制五刑”
A.定律十二篇 B.确定了“重罪十条” C.确定了死、流、徒、鞭、杖五刑 D.确定了“八议”
A.严格区别律令的界限 B.法律概念进一步规范化 C.“礼律并重”,如第一次将“服制”列入律典 D.规定了保护地主阶级特权的法律,如专门规定了“杂抵罪”
A.羊祜 B.杜预 C.张裴 D.裴楷
A.篇条由九章增加到十六章 B.改具律为刑名,冠于律首 C.正式规定了“八议”条款 D.规定了“重罪十条”
A.曹魏 B.西晋 C.北魏 D.随
A.廷尉 B.大理寺 C.大理院 D.秋官大司寇
A.魏律 B.晋律 C.北齐律 D.北魏律
A.晋律 B.齐律 C.魏律 D.蜀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