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分类题
【背景】乙2011年4月入职现在的公司,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于2014年4月30日到期,公司告知乙将不再续订劳动合同,同意支付乙经济补偿金。乙的工资由两部分构成,基本工资4000元,从2013年6月至2014年3月,每月加班工资为1000元,公司说经济补偿按照4000元计算。
请回答下列问题:
加班工资应不应该作为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 )
A.应该
B.不应该
C.50%部分计入
D.80%部分计入
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为(
B.按4000元计算
B.按5000元计算
C.按4833元计算
D.按4500计算
企业一共应支付的经济补偿金为(
C.12000元
B.15000元
C.14499元
D.14500元
根据国家政策和法律规定,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
D.十二年
B.六年
C.十年
D.五年
【参考答案】
问题 1 解析:A
问题 2 解析:C
问题 3 解析:C
问题 4 解析: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