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被告人董某,男,23岁,某企业职工。董某于某晚到某餐馆就餐时,发现邻桌有位男青年已经喝多。董某见其手上戴着一只高档手表,遂产生占有之念头。他把餐馆服务员找来,谎称“这个人是我朋友,我把他送回家。”董某将不省人事的男青年扶出餐馆,走了150米左右,就将醉酒的男青年靠墙倚坐在暗处,见四周无人,便解下他手腕上的手表,并搜索取出钱包,然后迅速离去。
A.董事B.全体股东C.监事D.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员工
A.证券上市B.证券交易C.证券发行D.投资者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