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分类题

甲向乙借款10万元,由丙作为保证人提供担保,但未约定保证方式。同时,甲以自有的一套房屋设定抵押担保,但未办理登记。借款到期后甲无力偿还;引起争议。问:(1)乙是否有权主张行驶抵押权?为什么?(2)乙能否请求丙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为什么?




【参考答案】


(1)乙无权主张行使抵押权。
原因:《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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