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财政管理体制法的调整对象,是特定的国家财政主体之间在划分财政管理权限中所形成的经济与行政关系,主要包括: (1)财政管理的主体与级次的划分; (2)财政机关的设置及其法律地位的确定; (3)财政立法权、财政管理权在各级、各类财政主体及代表机关之间的划分; (4)划分各级财政主体收支范围的原则和方法,即事权与财权的划分; (5)各级财政主体之间的财政资金转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