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案例分析题甲某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羁押以后,要求聘请律师,但没有提出要聘请谁。看守所对甲某的请求置之不理。甲某的妻子代甲某聘请了一位律师。进行侦查的公安机关认为,甲某的妻子没有资格聘请律师,拒绝律师参与侦查阶段的诉讼活动。 看守所和公安机关的做法是否正确?

【参考答案】

看守所和公安机关的做法都是错误的。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39条规定:“在押的犯罪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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