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简答题 某案,审查员在一通表格中指出“修改不符合实施细则第51条的规定”,但一通正文中未说明任何具体理由。以上这个案例的错误属于质检中的哪类错误?
【参考答案】
审查意见未说明理由,属于I类错误。
点击查看答案
<上一题
目录
下一题>
热门
试题
多项选择题
授予专利权的文本错误,属于几类问题,而审查依据的文本不正确属于几类问题()
A.Ⅰ类
B.Ⅱ类
C.Ⅲ类
D.Ⅳ类
点击查看答案
问答题
审查员在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中指出,权利要求12得不到说明书的支持,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6条第3款的规定。请说明这样的论述是否有问题,如果有,请指出所存在的问题,以及属于质检标准中的哪类问题?
点击查看答案
相关试题
简述香港标准专利的申请流程。
国际初步审查报告完成期限是?
国际初步审查的费用是?
国际初步审查的期限是?
PCT国际公布的语种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