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承诺于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有效接受必须在有效期内送达发盘人。本案B公司的接受21日才送达A公司,该接受是无效的,构成逾期接受。逾期接受仍有接受的效力,如果发盘人毫不迟延地用口头或书面将此意见通知被发盘人。本案中A公司并未对逾期接受予以确认,所以该接受无效,合同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