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简答题 吴某在两年内不间断盗窃电瓶10次,每次所盗窃赃物的价值均是991元,不是入户盗窃或在公共场所扒窃。检察院认为此案不构成犯罪,该如何处理?

【参考答案】

吴某的行为属于连续行为,应累计计算其盗窃数额,如果达到追刑标准,应以盗窃罪立案侦查,并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