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孙某系某海军作训部参谋(上尉军衔)。某日,找到其中学同学董某(无业)商定成立一个空军军校,招生应届毕业生。孙某在某一网站上下载了空军某院校招生简章和表格样式,并在一部队招待所内做为招生办公室,董某、王某均着空军中校军衔制服携带军官证。董某找到邻居王某(无业)联系报名应届毕业生生源。为得到生源信息,董某、王某以社会调查为由与某招生办钱某联系,以每人50元人民币的价格从钱某处买入应届毕业生信息300条,随即向300名毕业生发出了某空军院校召生信息。其中180名应届毕业生报名参加,每人以每四年6万元人民币的学费向孙某指定的帐户汇入人民币1080万元。后该款孙某、董某、王某三人均分。军校招生事情败露后,三人携款潜逃至某贵州县城,孙某找到其战友夏某(已复员),告知事情原诿,以160万元好处费请夏某联系住处。夏某收钱后以自己名义租下一单元楼房供三人居住长达两年。两年间,董某和王某以介绍工作为由,将四十名本地妇女带到云南贩卖获利500万元。
孙某的行为触犯何种罪名,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