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分类题

某彩色电视机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999年7月购销情况如下。

7月底,该企业计算的应纳增值税: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50000×0.2/(1+17%)×17%×(1-5%)+800×0.2/(1+17%)×17%]-[680+20×10%+340+15+1.5/(1+6%)×6%+68]=1403.59-1105.08=298.51(万元)
要求:请按增值税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具体分析该企业计算的当月应纳增值税是否正确。如有错误请指出错在何处,并正确计算当月应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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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1+17%)×17%×(1-5%)+800×0.2/(1+17%)×17%]-[680+20×10%+340+15+1.5/(1+6%)×6%+68]=1403.59-1105.08=298.51(万元)
要求:请按增值税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具体分析该企业计算的当月应纳增值税是否正确。如有错误请指出错在何处,并正确计算当月应纳增值税。


【参考答案】

(1)该企业计算的当月应纳增值税是不正确的。①销售21英寸彩电50000台给予5%的销售折扣不应减少销售额。②采取直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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