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分类题
李某担任辩护人时,找到被告人王大的弟弟王二,向其索取50万元现金,并讲明用于向法官行贿(实际上他自己私吞),并编造一份供词让王二转交证人钱某在法庭上陈述,王二照此办理。对于上述行为的定性,下列正确的选项是:
A.李某的行为构成辩护人妨害作证罪和诈骗罪
B.李某和王二构成妨害作证罪的共犯
C.王二构成伪证罪
D.钱某构成妨害作证罪
【参考答案】
A
A。根据《刑法》第305条:“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入、翻译人对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
(↓↓↓ 点击下方‘点击查看答案’看完整答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