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案例分析题

某石油化工工程建设项目炼油装置工艺管线材质设计要求为Cr5Mo,承包商项目质检部门质量检查时,发现已预制的部分工艺管线材质错用为l5CrMo,判定为不合格品。由于其管理程序繁琐,于是仅通知技术员更换该部分管线材质。技术员询问供应部门是否有多余的同类规格的管材,但供应库内没有同类规格的管材,另行订购必然延误工程中交时间,于是技术员核对图纸、规范要求后认为在该工艺条件下可以应用l5CrMo材料,便通知了质检员,质检员自行决定对该部分管线放行交付安装。
问题:
(1)工艺管线材质错用为l5CrMo是否可以判定为不合格品?
(2)如果认定l5CrMo管线为不合格品,在施工现场该如何处理?
(3)质检部门只是通知技术员更换该部分管线材质是否妥当?为什么?应如何做?
(4)质检员自行决定对该部分管线放行交付安装是否妥当?为什么?应如何做?

【参考答案】

(1)可以判定为不合格品。因为不合格品的定义为:不满足要求的产品,其可能发生在采购产品过程、中间产品和最终产品中。在案例中该管线材质要求为Cr5Mo,而实际为l5CrMo,不符合设计要求,发生在最终产品中,故应视为不合格品。
(2)不合格品的处理可以采用以下一种或几种方式:
1)采取返工等措施,消除不合格品。
2)让步使用、放行或接受不合格品,但必须由业主决定。
3)改变使用方式和用途(如降级使用或报废)
在本案例中,适合采用后两种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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