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简答题 去年4月,某物业公司正式进驻某高档小区,行使前期物业管理权。根据商品方预售合同附件约定,物业公司每月应收取每平方米2.0元的物业管理费,当业主入住该小区后,就发生有的业主以隔壁相近楼盘每平方米只收1.5元为由,拒付物业费并投诉到物价管理部门。物价管理部门接到投诉后,经过调查作出了处罚通知书,某物业公司不服,提出行政复议。对此你有什么看法。
【参考答案】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新建商品房物业管理费的收取标准应由建设单位与购房人协商确定,并应在预售合同的附件中予以明示,......
(↓↓↓ 点击下方‘点击查看答案’看完整答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