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简答题 酒店在大堂设立独立小亭出售月饼,税法规定可按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缴纳3%的增值税,但国税局认为销售额巨大,应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交纳17%的增值税,是否合理?如合理,我可否不再设立独立出售小亭,改在餐厅出售缴纳营业税?如月饼分自制和外购是否分别出理?

【参考答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饮食业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202号)规定:
二、饮食店、餐馆(厅)、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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