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分类题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即行使不安抗辩权。

A.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B.对方丧失商业信誉;
C.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D.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参考答案】

A,B,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