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简答题 某局端掉一容留卖淫窝点,抓获老板王某和卖淫女李某。王某李某均供述是老板一个人经营该窝点。遂立为王某容留卖淫案立案侦查。经侦察查,王某是同其丈夫高某共同经营该窝点。有人认为必须再立高某容留卖淫案,否则不当对高某采取措施。但如此以来一案变成了两案。是否恰当?

【参考答案】

是以人立案还是以事立案刑诉法的规定比较模糊,目前在公安机关办案实践上一般采用以事立案,因此不必再另立一案,共立一案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