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简答题 最高法、最高检察、公安部等六部委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重婚案等八类刑事案件,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于其中证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根据这一规定,是否是上诉八类案件,只要法院移交公安机关的,公安机关是否必须立案侦查呢?如立案侦查后,发现证据仍不足,能否撤案,如果撤案是否要经法院同意?法院起初自己立的案是否也要撤呢?

【参考答案】

根据六部委的规定,对重婚案等八类案件,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后发现证据不足,需要公安机关侦查的,可移交公安机关,对此,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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