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词解释
指两个以上的保证人未与债权人约定各自承担的保证份额,而各自对全部债务均负完全的保证责任的保证。
A.应当先向丙公司主张抵押权,不足部分由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B.既可以要求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也可以行使对丙公司的抵押权C.如果银行与丙公司的抵押合同因为各种原因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或者担保物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丧失而没有代位物的,乙公司的保证责任应当免除D.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期届满后怠于行使担保物权,致使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者毁损、灭失的,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担保。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