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简答题 中益达是一家设在北京的外贸公司,美丽美是一家设在美国旧金山的贸易公司。两公司于2008年7月签订了买卖家具的合同,CIF旧金山,装运港天津,2008年10月交货,8月底前买方经由开证行开出不可撤销的信用证,信用证有效期至2008年11月底。开证行及时开出信用证。但因金融危机,买卖双方均出现财务困难。买方以卖方履约能力不足而宣告合同无效。而卖方随后则按信用证的要求向开证行提交了相关单据。开证行按买方指示,以合同已宣告无效为由,拒绝向卖方付款。请问:设该合同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设买方可以宣告合同无效,开证行可否以此为由对卖方拒付,为什么?

【参考答案】

不可以。信用证方式的信用性质属银行信用。开证银行以自己的信用作出付款承诺。出口人可持信用证直接向开证行凭单索偿,而无须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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