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案例分析题 1998年,某种子公司向当地植物检疫机构申报了小麦的产地检疫。但经检疫机构了解和核实,该公司申请检疫的小麦不是其公司的,而是另外一家种子公司的。为严肃检疫管理,检疫机构对其进行了处罚。请问根据《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是否应当予以该种子公司处罚?如果处罚,应当如何处罚?
【参考答案】
(一)应当予以处罚。
(二)根据《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第二十四条规定,在报检过程中故意谎报受检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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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
2000年1月,某种子公司从该市向河北省某种子公司调运一批未经检疫的玉米种子5000公斤。在调运前,该公司也未到当地检疫机构为所调玉米种子办理植物检疫证书手续。河北省植保站在执法检查中发现该玉米种子没有植物检疫证书时,对其进行了2000元的罚款处罚。 请分析河北省植保站的处罚是否符合《植物检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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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
1997年,某市农业技术推广站张某到该市植保站办理申请植物检疫证书业务时,趁检疫人员不备,盗取空白植物检疫证书一本。盗取植物检疫取证书后,又冒用该市植保站检疫人员之名,私自为某公司的植物种子开具植物检疫证书,进行种子调运,张某每份证书收取50元。 根据《植物检疫条例》和《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检疫机构应该对张某的违法行为予以何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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