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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关于民事诉讼中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
A.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只能以法院通知其参加的方式参加诉讼
B.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在诉讼中不享有提出管辖权异议的诉讼权利
C.法院对依法取得了一方当事人的财产,并支付了相应对价的原被告之间法律关系以外的人,不得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通知其参加诉讼
D.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均可以提出上诉

A.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只能以法院通知其参加的方式参加诉讼
B.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在诉讼中不享有提出管辖权异议的诉讼权利
C.法院对依法取得了一方当事人的财产,并支付了相应对价的原被告之间法律关系以外的人,不得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通知其参加诉讼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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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考查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法律特征及有关规定。
《民诉法意见》第65条规定:“依照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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