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简答题 根据刑诉法15条(一)款,显著轻微。是否是已经达到了立案标准,应追究刑事责任?符合15条(一)款的是否必须是法定的,如符合某司法解释。应如何应用该条款?对于交通肇事等案件如符合上述条件,公安机关是否可直接做撤案处理,而无须通过检察机关?另外司法解释中经常提到“不按犯罪处理”“不追究刑事责任”等词语,如符条件的话公安机关是否有权力直接进行行政处罚?
【参考答案】
1、《刑诉法》第15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显著轻微”应根据具体案情而定,没有明确的法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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