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河南省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在城市设置诊所的个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医师执业技术考核合格,取得《医师执业证书》; (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医师职称后,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从事五年以上同一专业的临床工作; (三)具有当地城市户口; (四)男性不超过70周岁,女性不超过60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