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简答题 请问商标局引用的是商标法第10条第二款驳回的商标,并在驳回通知书上写道:禁止作为商标。请问驳回后不做复审,能否继续作为未注册商标使用,有什么后果?

【参考答案】

依据《商标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使用未注册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规定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制止,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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