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分类题

某综合性企业于2004年发生了如下应税经济行为:
(1) 接受甲公司委托,为其加工一批自用商品,双方签订加工合同一份,合同规定:加工原材料价值70万元由甲公司提供,在加工过程中由企业提供辅助材料价值10万元,另外企业收取加工费30万元.在加工合同中各项金额分开记载,合计金额110万。
(2) 与乙企业签订运输合同一份,委托其进行贷物国际联运,贷物的总价值为1000万元。支付给中国境内某运输公司动输公司运输费80万元(含装卸费15万元);支付给境外某运输公公运输50万元(含装卸费10万元)。
(3) 与丙公司签订一项以物易物合同,以40万元的商品换取40万元的原材料,由企业负责运送贷物,向丙收取运输3万元。
(4) 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一份,以房产作抵押借款400万元,借款期限10个月,同时又填开借据两次,分别为100万元和300万元。由于客观情况企业资金周转困难,到期无为偿还借款,只得用房产(价值400万元)抵还借款,已按程序粉完有关手续。
请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问题:
委托加工业务应纳印花税( )元。
A.550
B.200
C.150
D.350

A.在加工合同中各项金额分开记载,合计金额110万。
B.550
B.200
C.150

【参考答案】

B
解析: (100000+300000)×0.5‰=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