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甲公司所得税税率为25%。2018年利润总额为300万元,当年的交易或事项中,会计与税法存在差异的项目如下:
(1)2018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余额为1000万元,计提了100万元坏账准备
(2)2018年以4000万元取得一项到期还本付息的国债投资,作为债权投资核算。当年确认国债利息收入200万元,计入债权投资的账面价值。(3)2018年4月,购入基金,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成本为2000万元;2017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为4100万元,公允价值变动已计入当期损益。
(4)2018年6月20日,违反环保法规定应支付环保罚款300万元。
(5)甲公司于2017年1月1日开始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原值300万元,使用年限为10年,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预计净残值为0。税法规定类似固定资产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的折旧可予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