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简答题 1994年8月,一俄罗斯货船“斯大林号”停泊在我国渤海海域,等候进入天津港卸货,海上突然刮起八级大风,另一艘俄罗斯“列宁号”货船恰好驶过,两船相撞。两艘货船及其所载货物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双方就由此而引起的损害赔偿问题发生争议,协商未果。“斯大林号”所属的轮船公司将此案交由天津海事法院审理,要求法院判决“列宁号”由于操作不当而给“斯大林号”造成的经济损失。请问:本案应适用何国法律作为准据法?为什么?

【参考答案】

应适用俄罗斯法律。
本案涉及到国际私法中的侵权行为及其法律适用问题。
我国对于侵权行为之债准据法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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