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计算题 某锅炉生产厂,有职工240人,每年产品销售收入为2704万元,其中安装、调试收入为520万元。该厂除生产车间外,还设有锅炉设计室,每年设计费收入为1976万元。另外,该厂下设6个全资子公司,4个联营公司:其中有建安公司,运输公司等。实行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该厂被其主管税务机关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每年应缴增值税:(2704+1976)×17%-321.78=473.82(万元);增值税负担率为:473.82÷4680×100%=10.12%。你能否帮助该设计一个更加合理的纳税方案,以降低公司的税收负担。

【参考答案】

将该厂设计室划归A建安公司,随之设计业务划归立新建安公司,由建安公司实行独立核算,并由建安公司负责缴纳税款。
将该厂设备安装、调试人员划归A建安公司,将安装调试收入从产品销售的收入中分离出来,归建安公司统一核算缴纳税款。
该锅炉厂产品销售收入为:2704-520=2184(万元)
应缴增值税=2184×17%-321.78=49.5(万元)
A.建安公司应就立新锅炉设计费、安装调试收入一并征收营业税,应缴纳税金为:(520+1976)×5%=124.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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