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属于“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所以乙公司构成侵犯著作权犯罪
B.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属于“其他严重情节”,所以乙公司构成侵犯著作权犯罪
C.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复制品数量合计在五百张(份)以上的,属于“其他严重情节”,所以乙公司构成侵犯著作权犯罪
D.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他人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美术、摄影、录像作品、录音录像制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传播他人作品的数量合计在一千件(部)以上的,属于“其他严重情节”,所以乙公司不构成侵犯著作权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