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案例分析题

2018年9月6日夜班,B煤矿当班工人发现巷道局部有挂汗等透水现象,班长甲立即向调度室报告,但当班调度员乙接到报告后未采取任何处置措施,只是安装水泵进行排水,最终导致采煤工作面发生透水事故。事故当班井下共有90人,有69人安全升井,21人死亡。
一、事故的直接原因采煤工作面自开切眼向前推进35m后,老顶来压,顶板垮落,与上部采空区积水导通,涌入采煤工作面和相邻的两个掘进工作面。
二、事故暴露出的主要问题(1)工作面有透水现象时,未及时分析和采取措施,急于组织生产,重生产、轻安全。(2)该矿探放水措施不落实,没有执行预测预报等基本原则的规定。(3)该矿缺少安全防范意识,安排人员在受水害威胁区域的下部区域作业,致使发生透水事故后,人员无法撤离。(4)该矿没有按照《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

煤矿采掘工作面遇到何种情况时必须进行探放水工作?

【参考答案】

采掘工作面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进行探放水:①接近水淹或者可能积水的井巷、老空或者相邻煤矿;②接近含水层、导水断层、暗河、溶洞和导水陷落柱;③打开防隔水煤(岩)柱进行放水前;④接近可能与河流、湖泊、水库、蓄水池、水井等相通的断层破碎带;⑤接近有出水可能的钻孔;⑥接近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区域;⑦采掘破坏影响范围内有承压含水层或者含水构造、煤层与含水层间的防隔水煤(岩)柱厚度不清楚可能发生突水;⑧接近有积水的灌浆区;⑨接近其他可能突水的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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