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从《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的规定可以归纳出强行法的几项特征: (1)国际社会全体接受。这体现了强行法拘束力的普遍性。 (2)公认为不许损抑(或背离)。这是强行法规则最突出的特性,强行法与任意法根本的区别之处正在于此。 (3)唯有以后具有同样强制性质的规则才能予以更改。 (4)与强行法相抵触的条约均属无效。这反映了强行法规则的法律拘束力优于或高于其他的国际法规则。
A.战争 B.非战争武装行为 C.反报 D.报复 E.平时封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