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项选择题

案例分析题2017年1月5日,上海市滨江区城管执法局依法向上海辉煌广告公司送达《责令限期拆除违法户外广告设施决定书》,要求该公司于2017年1月15日前拆除在中山路1号楼顶违法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该公司逾期未拆除。滨江区城管执法局于2017年5月5日向该公司送达《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要求该公司于2017年5月15日前拆除上述违法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并告知其陈述、申辩的权力。 对于本案中的《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可以不送达《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
B.《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应当在即7月5日以后,即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下,才能依法送达当事人
C.《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可以在5月15日以后,依法作出强制拆除该违法户外广告设施决定以前,依法送达当事人
D.《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可以在任何时间送达,没有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