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项选择题

案例分析题基本案情:2004年7月11日,某县地方税务局稽查局派检查人员对某建筑工程公司2001年至2004年的纳税情况进行检查,查明该公司2001年3月份,由于计算错误少扣缴分包工程涉及的营业税及附加4.95万元。该县地方税务局对该公司作出向该公司追缴2001年3月少扣缴的分包工程涉及的营业税及附加4.95万元,并对应追缴的营业税、城建税处以2倍罚款(本题不考虑附加费罚款问题)的处理(处罚)决定,并按规定告知企业。企业接到告知书后依法提出听证申请,但该局坚持告知书中的处理(处罚)意见,作出《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企业不服,在按规定提供纳税担保后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了税务行政复议申请。 根据所给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你认为税务机关对该公司少扣缴的营业税及附加正确的处理或处罚应该是()

A.可以追缴营业税及附加,加收滞纳金,但不能处以罚款
B.可以追缴营业税及附加,但不能加收滞纳金,也不能处以罚款
C.只能处以罚款,但不能追缴税款和加收滞纳金
D.既不能追缴税款,也不能处以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