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简答题 某金融机构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2017年第一季度发生下列业务:
(1)提供贷款服务取得不含税贷款利息收入1200万元,提供货币兑换服务取得不含税收入25万元。发生人员工资支出65万元。
(2)转让金融商品,卖出价10557.60万元,另发生手续费支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9万元,税额0.54万元。该批金融商品买入价4536.80万元(上述均为含税价格)。
(3)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按合同约定每季度收取固定利润3000万元(含增值税)。由于被投资方资金紧张,本季度未收到应收的固定利润。
(4)购进办公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68万元,为改善服务条件,2017年2月购买写字楼,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1530万元。假设本期取得的相关票据均符合税法规定,并在当期按照规定认证抵扣进项税额。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业务(1)的销项税额。
(2)计算业务(2)的销项税额。
(3)计算业务(3)的销项税额。
(4)计算2017年第一季度该金融机构增值税留抵的进项税额。

【参考答案】

(1)提供货币兑换服务,属于直接收费金融服务。贷款服务和直接收费金融服务,税率均为6%。
业务(1)的销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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