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甲企业为国有企业,乙企业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2003年12月,两企业经协商达成成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协议。协议约定, (1)公司注册资本900万元; (2)甲企业出资400万元,其中货币200万元,实物80万元,土地使用权100万元,专有技术20万元;乙企业出资500万元,其中专利300万元,外币150万元,劳务50万元; (3)公司采用募集方式设立; (4)公司成立8年后,乙企业可以抽回其投资的40%。 该协议在内容上有哪些违法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