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简答题 某单位2007年度执行新的财务通则,2006年末单位福利费有结余,2007年发生的福利费(包括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均使用以前年度的福利费结余数,在2007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时,能否按照计税工资的14%作为纳税递减项目,递减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另外在以前年度结余的福利费中支付的2007年度基本医疗保险是否也可作为纳税调减项目,调减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参考答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8]264号)第三条规定,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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