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分类题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6%。原材料采用实际成本核算,原材料发出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价(加权平均单位成本为11.095元/公斤)。运输费不考虑增值税。2018年6月,与A材料相关的资料如下:
(1)1日,“原材料——A材料”科目余额22 000元(共2 000公斤,其中含5月末验收入库但因发票账单未到而以2 000元暂估入账的A材料200公斤)。
(2)4日,收到5月末以暂估价入库A材料的发票账单,货款1 800元,增值税额288元,对方代垫运输费300元,全部款项已用转账支票付讫。
(3)10日,以汇兑结算方式购入A材料3 000公斤,发票账单已收到,货款36 000元,增值税额5 760元,运输费用800元。材料尚未到达,款项已由银行存款支付。
(4)13日,收到10日采购的A材料,验收时发现只有2 950公斤。经检查,短缺的50公斤确定为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A材料验收入库。
(5)30日,根据“发料凭证汇总表”的记录,6月份基本生产车间为生产产品领用A材料6 000公斤,车间管理部门领用A材料1 000公斤,企业管理部门领用A材料1 000公斤。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编制甲企业6月份与A材料有关的会计分录。(“应交税费”科目要求写出明细科目和专栏名称)

A.095元/公斤)。运输费不考虑增值税。2018年6月,与A材料相关的资料如下:(1)1日,“原材料——A材料”科目余额22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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