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分类题

北京甲公司与天津乙公司发生服装买卖合同纠纷,由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双方当事人约定并请求仲裁庭在裁决书中不要写明下列事项。对此请求,下列哪些事项仲裁庭不能准许?( ) A.仲裁请求 B.争议事实 C.裁决理由 D.仲裁费用

A.仲裁请求
B.争议事实
C.裁决理由
D.仲裁费用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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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法》第54条:“裁决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仲裁费用的负担和裁决日期。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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