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项选择题

甲,乙,丙分别出资7万元,8万元和35万元,成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乙的出资为现金,丙的出资为房产。公司成立后,该公司因经营不善,拖欠巨额债务。法院在执行中查明,丙作为出资的房产仅值15万元。又查明,丙现有可执行的个人财产10万元。依照《公司法》规定,丙出资的20万元差额,丙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甲,乙补足。( )

A.正确
B.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