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长沙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及无军籍职工接收安置需要哪些资料?
【参考答案】
移交安置工作开始之前,部队要为移交对象做好相关资料的准备工作。
第一、按照年度安置计划要求,落实离休退休干部住房待遇。
第二、整理移交对象的个人档案、完善有关材料。
(一)军休干部档案材料主要内容:
1、入伍登记表(入伍批准书)
2、入党志愿书、党员登记表;
3、干部履历书
4、离休退休审批报告表
5、历次任职、晋级、晋衔报告表
6、历次调整工资、离休退休费及有关待遇审批表
7、立功受奖登记表
8、伤病残评定等级审批报告表(2005年1月28日前评残的,须提供换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申请评残报告表》、《评残医务证明书》和《伤残证填写登记表》四份评残表和残疾军人证等原件及复印件。2005年1月28日后评残的,须提供《军人残疾等级评定表》和残疾军人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9、因病丧失工作能力退休的,须提供《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医学鉴定表》原件。
10、在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等涉及调整生活待遇的相关证明
11、家属随军审批表
12、专业技术干部职称、技术等级评定(调整技术等级)审批表
13、离休干部授予功勋荣誉章审批表
14、享受护理费审批表
15、更改入伍或参加革命工作时间的个人申请、证明材料及批复件。
16、1949年10月1日——1953年12月31日入伍的师职退休干部生活补助费审批表。
17、军人公民身份证号码登记表
(二)退休士官档案材料主要内容:
1、入伍材料
(1)应征公民入伍登记表;(2)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兵登记表
1990年3月以前入伍的士兵使用表1、4;1990年12月以后入伍的士兵使用表2、3、4、5。
2、党(团)材料
(1)入团志愿书(1)入党志愿书
军衔、职务晋升调整材料
(1)士兵军衔报告(登记)表
(2)志愿兵军衔晋升报告表
(3)任职报告表
4、奖惩材料
(1)个人奖励登记(报告)表
(2)处分登记(报告)表
5、士官(志愿兵)材料
(1)军士长考生登记表
(2)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生体格检查表
(3)军士长学员毕业分配表
(4)志愿兵申请表
(5)选改专业军士报告表
(6)志愿兵(士官)薪金级别报告表
(7)原军士长、专业军士调整工资审批表
(8)士官退出现役登记表。
(9)退休士官(志愿兵)增加退休费审批表
6、病情鉴定和评残材料
(1)2005年1月28日前评残的,须提供换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申请评残报告表》、《评残医务证明书》和《伤残证填写登记表》四份评残表和残疾军人证等原件及复印件。2005年1月28日后评残的,须提供《军人残疾等级评定表》和残疾军人证等原件及复印件该批伤病残士兵评残批准时间为1999年12月31日以前。
(2)因病丧失工作能力退休的,须提供《士官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医学鉴定表》原件。
(三)无军籍职工个人档案材料主要内容
1、履历
2、自传
3、鉴定、考核、考察材料
4、学历、学位、学绩、专技职务评聘材料
5、政治历史情况审查材料
6、参加中国共产党、共青团及民主党派材料
7、奖励材料
8、处分材料
9、工资、任免、出国、代表、聘录用转干转业材料
10、退休退职审批手续
第三、移交部队必须提供的材料
1、部队移交代表的介绍信和军官证、文职干部证
2、湖南省民政厅开具的《接收安置通知书》
3、军队离休退休干部、退休士官安置通知书、军队离休退休干部、退休士官安置通知书回执、军队离休退休干部、退休士官安置介绍信(简称三联单)。
4、军队离休退休干部、退休士官组织关系介绍信
5、军队离休退休干部、退休士官行政关系介绍信、
6、军队离休退休干部、退休士官个人档案资料。
7、军队离休退休干部、退休士官离休证或退休证
8、军队离休退休干部、退休士官在长沙市的房屋产权证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