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项选择题

案例分析题2008年9月,某市水务局稽查局接举报,称辖区内A企业2007年存在取得假发票多列支出,少缴企业所得税问题。稽查局向A企业下达了税务检查通知书。指派本局检查科干部张某和李某负责检查。企业主办会计热情接待了张某和李某,张某提出希望能看一看2007年的账薄和凭证。主办会计拿出了企业2007年的账薄和有关凭证,张某和李某初步浏览了一下,提出资料太多,能否先带回去看?企业主办会计同意,张某和李某遂将企业2007年的账薄和凭证带回稽查局检查。通过检查,查出A企业确实存在部分发票为假发票的问题。稽查局于2008年11月17日向企业送达告知书,认为企业的行为系偷税行为,拟对企业按偷税数额处0.5倍罚款。A企业于2008年11月20日向稽查局提出听证申请。稽查局决定不予举行听证。2008年11月25日稽查局送达了处理决定书和处罚决定书,A企业不服,拒绝缴纳哟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于2008年12月25日向市局递交了一份行政复议申请书,对市稽查局的处理决定和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 根据以上案情,回答以下问题: 本案是否应当举行听证会,正确的说法是()。

A.不应举行,因为没有达到举行听证所要求的罚款数额标准
B.不应举行,因为A企业的申请已经过期
C.应当举行,因为办案达到了举行听证要求的罚款数额标准,且A企业的申请并未过期
D.应当举行,因为A企业的申请虽已过期,但A企业可能却又重要的证据需要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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