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甲股份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2012年1月1日递延所得税资产为396万元,递延所得税负债为990万元,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根据2012年颁布的新税法规定,自2013年1月113起,该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变更为15%。
该公司2012年利润总额为6100万元,涉及所得税会计的交易或事项如下:
(1)2012年1月1日,以2104.73万元自证券市场购入当日发行的一项3年期到期还本付息国债。该国债票面金额为2000万元,票面年利率为5%,年实际利率为3%,到期日为2014年12月31日。甲公司将该国债作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核算。税法规定,国债利息收入免交所得税。
(2)2011年12月15日,甲公司购入一项管理用设备,支付购买价款、运输费、安装费等共计2400万元。12月26日,该设备经安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甲公司预计该设备使用年限为1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税法规定,该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为20年。假定甲公司该设备预计净残值和采用的折旧方法符合税法规定。
(3)2012年6月20日,甲公司因废水超标排放被环保部门处以300万元罚款,罚款已以银行存款支付。税法规定,企业违反国家法规所支付的罚款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4)2012年9月12日,甲公司自证券市场购入某股票,支付价款500万元(假定不考虑交易费用)。甲公司将该股票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12月31日,该股票的公允价值为700万元。假定税法规定,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公允价值变动金额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待出售时一并计人应纳税所得额。
(5)2012年10月10日,甲公司由于为乙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乙公司未如期偿还借款,而被银行提起诉讼,要求其履行担保责任,12月31日,该诉讼尚未审结。甲公司预计履行该担保责任很可能支出的金额为2200万元。税法规定,企业为其他单位债务提供担保发生的损失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6)其他有关资料如下:
①甲公司预计2012年1月1日存在的暂时性差异将在2013年1月1日以后转回。
②甲公司上述交易或事项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了处理。
③甲公司预计在未来期间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于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要求:
(1)根据上述交易或事项,填列“甲公司2012年12月31日暂时性差异计算表”。
甲公司2012年12月31日暂时性差异计算表
单位:万元
      暂时性差异
项目 账面价值 计税基础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持有至到期投资        
固定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        
预计负债        
(2)计算甲公司2012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交所得税。
(3)计算甲公司2012年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和所得税费用。
(4)编制甲公司2012年确认所得税费用的相关会计分录。(答案中金额以万元为单位)

【参考答案】

(1)
甲公司2012年12月31日暂时性差异计算表
单位:万元
      暂时性差异
项目 账面价值 计税基础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持有至到期投资 2167.87 2167.87    
固定资产 2160 2280   120
交易性金融资产 700 500 200  
预计负债 2200 2200    
(2)计算甲公司2012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交所得税。
(3)计算甲公司2012年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和所得税费用。
(4)编制甲公司2012年确认所得税费用的相关会计分录。(答案中金额以万元为单位)
①持有至到期投资账面价值=2104.73×(1+3%)=2167.87(万元),计税基础为2167.87万元。
②固定资产账面价值=2400-2400÷10=2160(万元),计税基础=2400-2400÷20=2280(万元)。
③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700万元,计税基础为500万元。
④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为2200万元,计税基础为2200万元。
(2)甲公司2012年应纳税所得额=6100-2104.73×3+(2400÷10-2400÷20)+300-(700-500)
+2200=8456.86(万元)。
应交所得税=8456.86×25%=2114.21(万元)。
(3)甲公司2012年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990÷25%+200)×15%-990=-366(万元)。
甲公司2012年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396÷25%+120)×15%-396=-140.4(万元)。
甲公司2012年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366-(-140.4)=-225.6(万元)。
甲公司2012年应确认的所得税费用=2114.21-225.6=1888.61(万元)。
(4)2012年所得税费用的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所得税费用1888.61
      递延所得税负债366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2114.21
      递延所得税资产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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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
S公司为上市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所得税核算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税率25%,2011年的财务会计报告于2012年4月10日经批准对外报出,2011年所得税汇算清缴于2012年4月10日完成。该公司按净利润的10%计提盈余公积,提取盈余公积之后,不再作其他分配。如无特别说明,调整事项按税法规定均可调整应交所得税,涉及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均假定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会计上计提的坏账准备均不允许税前扣除。自2012年1月1日至4月10日会计报表公布日前发生如下事项: (1)2012年3月15日,S公司与E公司协议,E公司将其持有60%的乙公司的股权出售给S公司,价款为10000万元。 (2)2012年3月7日,S公司得知债务人F公司2012年2月7日由于火灾发生重大损失,S公司的应收账款80%不能收回。 该业务系S公司2011年12月销售商品一批给F公司,价款300万元,增值税率17%,产品成本200万元。在2011年12月31日债务人F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没有任何财务状况恶化的信息,债权人按照当时所掌握的资料,按应收账款的2%计提了坏账准备。 (3)2012年3月20日公司董事会制定提请股东会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为:分配现金股利300万元;分配股票股利400万元。 (4)2012年4月1日,S公司经修订的某业务进度报表表明原估计有误,2011年实际已完成合同的30%,款项未结算。 该业务系2011年2月,S公司与F公司签订一项为期3年、900万元的劳务合同,预计合同总成本600万元,营业税税率为3%,S公司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长期合同的收入和成本。至2011年12月31日,S公司估计完成劳务总量的20%,并按此确认了损益。 假定税法规定该劳务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长期合同的收入和成本。 (5)在2012年4月1日,S公司发现2011年一项重大会计差错。 2011年s公司以库存商品抵偿债务,应付账款的账面价值为120万元,抵偿商品的成本为80万元,公允价值为100万元。S公司所编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账款120 贷:库存商品8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 资本公积23 (6)在2012年4月10日,S公司发现2011年一项重大会计差错。 2011年s公司以无形资产换入固定资产。换出无形资产的原值为580万元,累计摊销为80万元,公允价值为600万元,另支付补价6万元,应交营业税率为5%。具有商业实质并且换入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 借:固定资产536 累计摊销80 贷:无形资产580 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30 银行存款6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判断上述业务属于调整事项还是非调整事项,并根据调整事项编制会计分录。涉及调整利润分配、盈余公积科目的,可以合并编制相关会计分录。(答案中金额以万元为单位,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