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项选择题
(2018年真题)甲、乙是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甲、乙分别持有公司60%和40%的股权。2018年10月,甲书面告知乙,“我准备以15万元的价格转让1%的股权,若30日那日未答复视为同意向外人转让”。乙认为价格太高于是放弃。11月,甲将1%股权以1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丙,办理了股权变更登记。2019年5月,甲将59%的股权以62万元的价格全部转让给丙。后乙以侵犯其股东优先权为由提起诉讼。关于甲的两次股权转让,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的第一次股权转让有效
B.甲的第一次股权转让无效
C.甲的第二次股权转让有效
D.甲的第二次股权转让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