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共同危险行为的构成要件包括: (1)二人以上都实施了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 (2)行为人之间事先没有共同的意思联络; (3)损害已经发生,并与某一人或数人实施的危险行为之间有因果关系; (4)加害人不明,即无法确定何人的行为实际造成了损害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