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某企业拟投资建设一工业项目,生产一种市场急需的产品。该项目相关基础数据如下:
1.项目建设期1年,运营期8年。建设投资估算1500万元(含可抵扣进项税100万元),建设投资(不含可抵扣进项税)全部形成固定资产,固定资产使用年限8年,期末净残值率5%,按直线法折旧。
2.项目建设投资来源为自有资金和银行借款。借款总额1000万元,借款年利率8%(按年计息),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为运营期的前5年等额还本付息。自有资金和借款在建设期内均衡投入。
3.项目投产当年以自有资金投入运营期流动资金400万元。
4.项目设计产量为2万件/年。单位产品不含税销售价格预计为450元,单位产品不含进项税可变成本估算为240元,单位产品平均可抵扣进项税估算为15元,正常达产年份的经营成本为550万元(不含可抵扣进项税)。
5.项目运营期第1年产量为设计产量的80%,营业收入亦为达产年份的80%,以后各年均达到设计产量。
6.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增值税附加按应纳增值税的12%计算,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运营期第1年税前利润=2×80%×450-708.20=11.80(万元)
运营期第1年净利润=11.8×(1-25%)=8.85(万元)
建设期贷款按年等额还本付息,则年还本付息额A=(1000+40)×8%×(1+8%)5/[(1+8%)5-1]=260.47(万元)
运营期第1年还本=260.47-(1000+40)×8%=177.27(万元)
运营期第2年利息=(1000+40-177.27)×8%=69.02(万元)
运营期第2年总成本=550+171+69.02=790.02(万元)
运营期第2年税前利润=2×450-790.02-56.6×12%=103.19(万元)
运营期第一年可用于还款的资金=净利润+折旧=8.85+171=179.85>177.27,满足还款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