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2年3月10日甲公司与乙公司进行债务重组,乙公司以一项无形资产偿还其所欠全部债务。2022年3月10日,乙公司应付债务的账面余额为800万元,乙公司用于偿债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为480万元(原价为600万元,累计摊销120万元),公允价值为6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36万元。甲公司该项应收债权的公允价值为750万元,甲公司已经为该项应收债权计提了80万元的坏账准备。
要求:不考虑其他因素,分别编制甲公司和乙公司与上述债务重组业务有关的会计分录。
【参考答案】
乙公司(债务人):
借:应付账款 800
累计摊销 120
贷:无形资产 6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6
其他收益——债务重组收益 284
甲公司(债权人):
借:无形资产 714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6
坏账准备 80
贷:应收账款 800
投资收益 30